中新网福建新闻12月1日电(王生铨 陈固汪)本年12月2日是我国第12个“全国交通安全日”,文明交通,要求咱们一起的尽力。在高速上,这些不文明乃至违法的行为不可取!
占用应急车道不可行!11月17日,三明高速法律支队洋中中队在实施路政巡查时,发现福银高速公路三明往福州方向108公里处,有一辆小卡车停在应急车道上,两人正往车上转移货品,车后方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。法律人员随即下车做好安全布控,在问询后得知,两人是邻近乡民,由于自家的茶籽林就在高速路旁边,为图便利,他们预备把袋装好的茶籽通过高速公路来运送。“高速公路上的事端往往就在一会儿,你们这样做实在是太风险了。”随后,法律人员快速协助二人将余下的茶籽搬上车,并将情况通报辖区高速交警作进一步处理。
摩托车行进高速公路不可行!11月29日,三明高速法律支队西城中队在法律检查时,发现一辆摩托车从尤溪西城收费站出口急速驶出,法律员当即暗示驾驶员靠边泊车,通过问询得知,该驾驶员从德化动身,行进厦沙高速公路,前往尤溪县城。摩托车行进高速公路极不安全,简单被大型车辆气浪掀翻,短少安全防护设备,驾驶人人身安全更是在交通事端中首战之地,且我省高速公路的收费站进口均设有摩托车禁行标志,制止摩托车行进高速公路。随后,法律人员将情况通报辖区高速交警作进一步处理。
损坏高速公路阻隔栅不可行!高速公路实施封闭式办理,阻隔栅、刺铁丝网具有阻挠行人、动物进入高速公路的效果。法律人员在巡查中常常发现,高速公路沿线居民为了劳动便利损坏或许翻开阻隔栅,使用阻隔栅圈围放养家禽,乃至将阻隔栅成片撤除挪作他用等,这些行为极易形成行人、动物进入高速公路,引发交通事端。(完)